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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公司专利注册可以撤回吗?

作者:沧州同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3 08:00:09

沧州商标注册后商标权就不可动摇吗?

不是的,有以下几点情况可能会导致您的商标权被无效。因此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的时候,要懂的商标权的维护和运用。

一、连续三年以上不使用注册商标的。

二、擅自改动注册商标的。

三、恶意抢注或者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因此,企业拿到商标注册证之后,并不意味着商标权就不可动摇,企业只要注意规避这三方面的风险,就可以持续的享有商标权。

以下是《商标法》对于撤销注册商标的相关规定:《商标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五章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第六章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局在哪?工商局是否可以办理沧州商标注册?没有商标局,也没有商标局代办处,商标局是在北京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虽然没有商标局,但是有很多在商标局备案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有很多人以为商标注册也是商标局负责的,其实不是的。商标注册或者是全国商标注册都需要在商标局办理的。远的地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代办。商标代理公司不分区域的,只要是在商标局备案的公司都可以办理商标注册。

现在开公司当大老板的人越来越多了,随之而来的,公司经营异常的公司的基数也越来越大。看到陌生来电直接挂电话的老板,没几天发现公司地址异常了,原来那电话是税局打来的,因没时间,年报没有及时的申报,然后公司就经营异常了的情况都有。知道公司异常了,那你知道公司经营异常不解除的话有什么严重后果吗?让小编来告诉你吧。不解除公司经营异常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1.因公司发展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会遭遇银行拒绝,无疑给公司的发展前景蒙上一层雾霾;

2.被列入公司经营异常名单后,当初在银行开办的账号会被冻结;

3.面临罚款处罚,严重者会被直接吊销营业执照;

4.损失有意向合作的潜在客户或正在进行合作的客户,在讲究声誉信用的今天,很多企业在跟其他企业进行合作时,都会特别注意合作对象有无污点,假如合作对象存在污点,便会直接取消合作关系;

5.商局会定期上传经营异常公司名单到工商网,如果置之不理,三年后便会变成“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一旦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及股东将不能领取养老保险、不能贷款买房、移民、无法办理工商税务等业务。

因此在平常的经营公司中,应该定时去查看工商网的具体情况,一旦出现公司被归入经营异常,应该尽早将其移出;同时预防工作也尤为重要,一定要诚信规范经营、有序合法经营,这样才能避免自己的公司被工商局归入以上就是关于公司经营异常不解除有什么严重后果的相关内容了,公司经营异常了,一定要及时解锁,拖得久了可能会有一定的罚款,严重的,公司就只能注销了。

域名权侵犯商标权的典型特征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沧州商标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在互联网上实施电子商务交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商标注册公司提醒域名权侵犯商标权的典型特征为,将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在互联网上实施电子商务交易。如果使用该域名的电子商务网站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属于已经注册的商标核定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之内,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则属于域名权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构成域名权侵犯商标权不仅需要满足商标权产生在先、涉案域名与商标存在相同或相似,同时,除驰名商标外,还需要关注涉案商标的核定使用范围以及使用该域名的电子商务网站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是否与之相同或近似,容易产生相关公众的误认。否则,无法构成域名权对商标权的侵犯。

另外,上述司法解释中提到的电子商务虽然在表述中做了“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应当认定被告注册、使用域名等行为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实务中如果符合上述要件即便并非直接使用涉案网址进行电子交易但实际上可以起到最终商业交易目的的,仍然属于域名权侵害商标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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