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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县商标续展如何办理?

作者:沧州同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1-11 08:10:44

版权,商标和注册是保护原始创意不被盗用并被用作其他人财产的合法方式。尽管每个都有类似的用途,但每个用途和定义都各不相同。

写作,音乐或艺术原创作品的版权版权归文学,戏剧,音乐,艺术或知识产权的原创作品所有。原始作品完成后,它会自动获得版权保护。可以通过附加符号?全称“版权”或缩写“Copr”来指定版权。

版权适用于已出版和未出版的作品,版权赋予所有者独家复制作品,准备衍生作品,分发副本以及公开执行/展示作品的权利。版权不需要在美国版权局进行出版或注册,但这样做有好处。要注册您的作品,您可以通过完成在线注册或填写“表格CO”向美国版权局提交原始声明。

版权不包括标题,名称,短语或标语,符号,设计,想法,程序,方法,概念或发现。版权保护通常持续作者的有效期再加上70年。

单词,符号,设备或名称的商标商标用于将一个制造商或销售商的商品与另一个商品或商品的商品区分开来的文字,符号,设备或名称。任何与众不同的名称,符号或单词都被指定为带有符号?的商标。商标名称通知他人产品的名称和设计是公司的财产。但是,该商标不保护公司免受另一家生产类似产品或使用类似名称的公司的影响。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原始公司必须首先证明它产生了名称或设计,但如果没有注册,仍然可能没有法律辩护。

注册(或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用符号?表示。通过注册,商标可以防止其他公司使用该名称或图像。注册商标是商标的联邦和合法注册。任何希望注册自己的设计/名称/图像的公司都必须检查以确保它不像任何注册商标。如果图像太相似并且仍然生产,该公司犯有商标侵权罪。

商标可以通过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首先,您搜索在线数据库(商标电子搜索系统或TESS)以确定您的商标未被声明。一旦确定您的商标是唯一的,请填写商标申请并提供商标的代表。注册过程可能很长,大约需要四个月才能收到您的申请回复。注册期限为10年,但必须在第5年和第6年之间进行验证,以确认商标仍在使用中。

沧州商标注册当然是去商标局注册了,但是并非这一种途径可以注册商标,一、商标注册应当在商标局办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二、商标注册可委托知识产权机构代理注册,需提供自然人、法人资料。

唯一注册地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商标法》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从以上可以看出,商标的主管部门全国只有一个,那就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这是我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唯一部门。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也就是说我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主管机关是国家知识产权局。

办理商标注册的途径和方式:国内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可以自行办理。两种途径的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

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

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提交的其他书件外,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通过代理机构将申请文件递交商标局。

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向商标局备案。

目前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全国已有几万家,申请人可以在商标局网站上自行查询代理机构。自行办理商标注册:自行办理的,可以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商标证书未发即使用商标,有好处,也有风险。好处是,如若在沧州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被驳回,在驳回复审这条救济途径上,由于商标的大量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市场知名度,往往会得到商评委的认可从而判定准予商标注册。风险是,如果最终经过各种方法还是没有注册成功,没有商标证书,那么前期对于商标使用的各种规划和使用都将付诸东流,下架商品并重新规划品牌路线。

商标证书没拿到手,到底应不应该使用商标呢?对于这个问题确实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中国的商品市场上,我们可以看到商品外包装上,有些商品的名称打上了圆圈R,有些则是标注TM。其中圆圈R代表的是注册商标,该商标已经注册并获得商标证书,而TM则一般是正在申请注册,但尚未注册成功还没有拿到商标证书的。对于后者,我们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商标注册还没有下证书,真的可以投入市场使用吗?对于保守型权利人来说,一般会选择在商品投入市场前注册商标,等待商标证书下来后再行使用。但也有一些企业会选择边注册边使用的做法,因为商标注册从递交申请到最后一步的商标证书取得,需要等待超过一年的时间。如果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只是等待商标证书而什么也不能做,实在太浪费时间,时间可就是金钱啊。

由此我们知道,在商标证书还没下发的时候,是可以先行使用商标的,但只能打上TM标志,不能使用圆圈R标记。但是,商标证书没发,应不应该使用商标呢?商标证书未发即使用商标,有好处,也有风险。好处是,如若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被驳回,在驳回复审这条救济途径上,由于商标的大量投入使用并具有一定范围内的市场知名度,往往会得到商评委的认可从而判定准予商标注册。

风险是,如果最终经过各种方法还是没有注册成功,没有商标证书,那么前期对于商标使用的各种规划和使用都将付诸东流,下架商品并重新规划品牌路线。商标证书未下,究竟是否要使用商标,这个没法给出正确选择,何去何从还需要您权衡利弊风险。其实如果可以对企业品牌做早期规划,预先注册好商标、或者通过商标转让为新产品选定新注册商标,就无需考虑这些问题了。企业商标布局是一盘大棋,要下好棋少不了专业指导,一站式商标服务与运营云平台,专业资深商标代理人为您服务,欢迎来电咨询企业商标布局方案。

关于印发《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的通知工商标字[2009]1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九月十日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商标专用权无形资产的价值,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负责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

第二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第三条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应当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办理质权登记。质权合同和质权登记申请书中应当载明出质的沧州商标注册号。

第四条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四)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五)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六)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第五条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二)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五)担保的范围;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六条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应当载明下列内容: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第七条质权登记申请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商标局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其在30日内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视为其放弃该质权登记申请,商标局应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一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

(二)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

(四)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

(五)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第九条质权登记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应当撤销登记:

(一)发现有属于本办法第八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二)质权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

(三)出质的注册商标因法定程序丧失专用权的;

(四)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的。

第十条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可以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注册人名义申请。

第十一条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需要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第十二条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或者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第十三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六)其他有关文件。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第十四条《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遗失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补发。

第十五条商标局设立质权登记簿,供相关公众查阅。第十六条反担保及最高额质权适用本规定。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原《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标字[1997]第127号)废止。

附件:1.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4.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5.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补发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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